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规定,中共通城县委组织部、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全县相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查询
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取”专栏(www.zgtc.gov.cn)是此次招聘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通城县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通城县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通城县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通城县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高校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惩戒尚未解除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在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内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等,通过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zpks.hbhr.com.cn/nindex/?ecode=tcxsyzp)进行。
(二)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通过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5日8∶30至3月22日17∶3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岗位表》,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合适岗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026年3月6日至3月22日,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人数,引导报考人员合理选择岗位。
《岗位表》中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联合招聘的,报考人员填报时,可任选一单位提交报考申请,拟聘用时,由报考人员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选岗。
报考人员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聘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2026年3月5日8:30至3月25日17:3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涉及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其他招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
3.缴费确认。2026年3月26日8:30至3月29日17:3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城乡低保人员在以上规定缴费时间内先进行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后于2026年3月26日8:30至3月29日17:30,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政策减免费用申请”窗口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减免考试考务费申请失败的,不予退费。
4.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主管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通城县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26年3月31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其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5.打印准考证。2026年4月7日9:00至4月12日9:00,已确认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的视为弃考。考生应保管好笔试准考证,面试和笔试使用同一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与有关要求
1.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岗位相关知识(70%)。
2.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考试。
3.考生参加笔试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其它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中说明。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其中体育、中职舞蹈岗位在面试中设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二)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对于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各招聘单位按照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其中根据《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号)文件精神,卫健系统本次对国家培养已毕业的五年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岗位计划以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不进行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加分。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今年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提出申请,申请信息在申请时段结束后归集到通城县人社局,由通城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经通城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共青团通城县委审核,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通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通城县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项目人员、退役士兵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三)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50%+面试成绩×50%。其中“享受加分政策优惠”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5)×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
2.应聘人员符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
3.学历层次高的;
4.笔试成绩高的。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人员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通城县人社局汇审后,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一)经中共通城县委组织部、通城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聘期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
本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十一、工作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通城县委组织部、通城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格格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