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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5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9 17:11:1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湖北省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教师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共择优招聘高中学科教师53名,其中语文教师11名、数学教师10名、英语教师8名、物理教师5名、化学教师6名、生物教师5名、政治教师2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4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其它资格条件

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等,通过https://zpks.hbhr.com.cn/nindex/?ecode=xnsxyzp网站进行。

(二)时间安排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8∶00至6月8日18∶00。应聘人员仅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每人仅允许注册一个账号,严禁恶意多账号注册、重复报名。报名系统技术咨询:400-8251513,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

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8∶00至6月9日12:00,应聘人员可于此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026年6月8日18:00报名截止前:已提交待审、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修改个人信息及改报岗位;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前完善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报考原岗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2026 年6月8日18:00报名截止后,所有人员一律不得修改注册信息、不得改报岗位,请考生尽早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缴费确认

2026年5月30日8:00至6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时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岗位调整和改报

原则上,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比例须达到3:1才能开考,对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后向市教育局提交申请,确定是否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经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在咸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统一公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已缴费确认但所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接到通知后可于2026 年6月12日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逾期未联系、未改报或改报资格不符未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5.打印准考证

2026年6月11日9:00至6月13日9: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妥善保管以备各环节使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聘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涉及公告中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其它招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0715—8058301。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③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岗位表》中有具体要求的岗位需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岗位表》中有具体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等资格条件材料;

④工作经历相关材料,需提供所工作的教学单位(高中学段)2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是其它能够佐证的材料;

⑤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条件证明资料;

⑥诚信承诺书(附件2)。

4.关于岗位等级:

①《岗位表》中岗位等级明确为“十一级及以下”的相关岗位,以2026年1月1日为具体认定时间标准,在原工作单位已聘至相应岗位等级的,入职后试用期考核合格,按原单位岗位等级执行聘用,最高不超过十一级;在原工作单位未聘岗位等级的,入职后试用期考核合格,按十二级执行聘用;

②《岗位表》中岗位等级明确为“八级及以下”的相关岗位,以2026年1月1日为具体认定时间标准,在原工作单位已聘至相应岗位等级的,入职后试用期考核合格,按原单位岗位等级执行聘用,最高不超过八级;在原工作单位未聘岗位等级的,入职后试用期考核合格,拥有中小学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按八级执行聘用,拥有中小学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按十一级执行聘用;

③《岗位表》中岗位等级明确为“十二级”的相关岗位,入职后试用期考核合格,按十二级执行聘用。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6年6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及内容。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高中学科知识。笔试满分100分,测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笔试卷面分6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之后一周左右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面试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公告发布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确认和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研究后向市教育局提交申请,由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核减或保留相应岗位,与面试公告一并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应聘人员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中,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告。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邮箱,保持电话畅通。

4.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设最低合格线7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当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组织加试。应聘人员总成绩在咸宁市教育局和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

七、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初步定为2026年7月底,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咸宁市教育局组织开展考察。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招聘单位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查询拟聘用人员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将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八、公示和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咸宁市教育局集体研究,在咸宁市教育局和咸宁市人社局网站进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如本人解约或放弃岗位和被招聘单位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本次考试任何环节中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在满足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进行递补,而不是必须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十、工作纪律及要求

为保证公平、公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咸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5-8058301,0715-8256527

附件下载:

(附件1)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诚信承诺书.wps

 

 


文章来源:http://jyj.xianning.gov.cn/zwdt/tzgg/202605/t20260529_4724938.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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