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规定,咸安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和城区义务教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或湖北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一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全日制二类本科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
(2)考生所学专业门类必须与应聘学科一致,普通高校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者不受此条件限制,“双一流”大学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3)持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应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在签订聘用合同时,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4)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高中代课教师报考本校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
2、城区义务教育教师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应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在签订聘用合同时,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应届毕业生截至2020年7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截至2020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
(4)咸安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2020年校园招聘已与咸安区教育局签订协议或城区义务教育招聘进入体检环节的: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09:00—7月17日18:00;逾时报名系统关闭。
报名咨询电话:0715-8322025 8327393
2.网上报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登陆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
“三支一扶”人员需填写《咸安区“三支一扶”人员加分审核表》(附件3),表格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签章后,在2020年7月18日前通过快递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社局(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电话:0715-8328247),如果快递有困难,可先将表格发邮箱:1301944643@qq.com。不按时提交加分审核表的视同放弃加分。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7:00;
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费,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请考生缴费时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则视为放弃报名。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2020年7月26日8:00。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动,将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715-8328247。
(二)考试
1.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考试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在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依照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急需紧缺学科,2:1)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资格复审地点:咸安区人社局一楼;
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
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为3:1(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即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咸安区人民政府网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
高中考试如遇总成绩并列,按以下优先顺序入围体检考核环节:2020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学历高优先;“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优先;师范类专业优先。
城区义务教育岗位如遇总成绩并列,按以下优先顺序入围体检考核环节:面试成绩优先,师范专业优先。
(三)公示、岗前培训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通知考生,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城区义务教育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选岗,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区编办、区人社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及工资等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逾期5个工作日未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手续办理完毕上岗后,再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15-8327393
区人社局:0715-8328247 83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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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