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0年通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编办、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3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满足事业和工作需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对象
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在本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连续工作满5年,期间不得间断)的在岗编外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在岗不在编人员”),以及在本县域内村医务室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连续工作满5年,期间不得间断)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乡村医生”)。
3.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报考的年龄和有关时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岗不在编人员”、“乡村医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艰苦边远乡镇卫生院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医生岗位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医、药、技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在岗不在编人员”、“乡村医生”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报考医、药、技类岗位,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并签订承诺书,在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1-4的条件外,还应当满足所报岗位明确的相关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用编数额100名。
见附件1:《2020年通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报名
(一)报名途径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0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7:00。报名窗口于23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0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4日17:00,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可适时查询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和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12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地点:通山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科教股。
1.考生报名确认(缴费)、资格复审同时进行。
2.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
3.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①本人现场填写《2020年通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附件3);②提交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和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1份,包括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湖北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或执(职、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或其他相关材料。“在岗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属乡镇卫生院出具的近五年每年的财务发放工资表(院长签字、卫生院盖章);“乡村医生”还需提供:所属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在职在岗及工龄证明、五年考核情况(所属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字、卫生院盖章,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签字盖章);
4.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应填写《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2),具体要求详见本工作方案第七条之“加分政策”。
5.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地点:通山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科教股。
笔试和面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六、考试
考试根据本县实际,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2020年12月19日)
1.笔试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的规定,结合本次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本次招考按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4.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通山县政务网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
(二)面试(时间待定)
1.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弃权面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县人社局备案。电话联系不上的考生,可通过发短信的方式告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4小时)回复,仍无回复的视为考生弃权,联系考生情况应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加分政策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11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
2.上述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应填写《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2),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各项目市、县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员经县人社局“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确认,大学生村官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团县委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认。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于2020年12月9日下午5:30之前送到通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人社局办公楼907号办公室),过期概不受理,作自动放弃处理。按政策加分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分)×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1.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面试成绩高的;
3.学历层次高的;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九、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通山县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二、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三、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 0715-2882658
通山县卫生健康局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