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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咸宁通城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100人
发布时间:2021-04-09 23:53:31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


一、招聘岗位

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100个,其中:高中教师岗位50个,初中教师岗位48个,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2个(详见《2021年通城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需具有普通全日制第一批院校本科学历、学位,或普通全日制第二批师范类院校(或第二批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或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其本科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学历)。报考职业高中专业技能学科教师岗位的,需具有普通全日制第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需具备普通全日制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院校批次的确定,一律以2020年该院校划分的招生批次为准。

6.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和相应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报考职业高中教师文化基础学科岗位的,需持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高中教师专业技能学科岗位的,要求专业对口,暂不要求持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放宽到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需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报考岗位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需要一致。

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放宽到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含本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含本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如有吸毒史、性侵史、严重失信等);

6.通城县内在编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现场报名、全县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考试的公告及报名表下载均通过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tc.gov.cn/)和“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8:30至2021年4月28日17:30(休息日正常报名)。报名时请自觉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做好登记,服从管理,保持1米以上间距。

3.报名地点:通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凭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报考;

④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和相应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登记照片1张(jpg格式,像素为413×626,大小在300K以内,照片统一命名为“学段+学科+姓名”,如“中学 语文 张三”);

⑥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行政策倾斜。上述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含5年),提供相关证明,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并进入笔试成绩折算(符合加分的考生,请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及证明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⑦2021年通城县教师招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5.报考人员需手工填写《2021年通城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考生报名志愿分学段分学科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段相对应的一个学科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

6.凡在通城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者,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8.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专班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名单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9.根据公布的初审合格者名单,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开考前3天内到通城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10.为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本次招聘降低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和报名人数1:2的比例开考。达不到1:2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岗位数量实行调剂使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专业知识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等。

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16日。

3.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及时关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信息。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分学段分学科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2的,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75分。

2.开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笔试准考证1份;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和相应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1张;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2021年通城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正式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实行异地选派。面试分数由考生当场签名确认。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公示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按政策加分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考生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考察、体检:

1.退役军人;

2.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第23条之规定);

3.学历层次高者;

4.面试成绩高者;

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书面通知考生,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分别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按程序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1)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报到手续者;(2)2021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3)报考职业高中教师专业技能学科岗位在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的;(4)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

3、城区教师招聘因放宽招聘要求,最低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四、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在2021年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通城县人社局、通城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

2.参加招聘工作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应当保密的事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4.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做好个人、公共卫生防护和疫情防控工作。

6.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通城县人社局  0715-4354912

通城县教育局  0715-4866265   13886517597


附件1-2021年通城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挂网表).xlsx

附件2-2021年通城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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