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其中加试成绩占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公开遴选、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具体入围考察人员名单详见《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由各遴选(选调)机关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各遴选(选调)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附件1:2021年度咸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考察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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