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要求,按照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将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程序和内容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参加。
2、资格复审应提供的主要材料:
(1)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考生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提供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6)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三支一扶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审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50元。
四、其他要求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请在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后1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复审时间内,如主动放弃资格复审,须向招聘机关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主管单位(670372315@qq.com)。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聘机关。
在资格复审入场前应当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搜索“通信行程卡”获取本人14天内行程轨迹),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不服从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资格复审结束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敬请关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15-8328247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