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全面加强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体系建设,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通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通山县户籍,或通山县范围内的常住人口(需提供居住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居住证明),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元月3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品德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大学生(需出具学校相关证明)可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法律、法规、法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2年1月17-2022年2月14日)。招聘公告通过“通山县政务网”“云上通山手机客户端”等媒体统一对外公布。
(二)报名(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日)。报名采取实地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县人社局一楼,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50元/人,考生缴费即为报名确认。
(三)资格审查(2022年2月21日-2022年2月22日)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及时确认,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四)准考证(2022年2月24日-2022年2月25日)准考证可以凭身份证或报名费收据委托其他人代领,笔试和面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五)笔试(2022年2月26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笔试设置根据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审和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
(六)资格复审、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题本的命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面试公告通过“通山政务网”“云上通山手机客户端”等媒体统一对外发布。
(七)体检、考核。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须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主要采取面谈、查阅档案、核查个人社会信用、违纪违规等情况进行,提出明确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时,从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山县政务网”“云上通山手机客户端”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通羊镇和大路乡政府统一安排到社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通办发【2020】10号)文件规定执行。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十)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相同时,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优先;
2.经通羊镇和大路乡党委推荐的,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本社区党员、居民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优先;
3.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及法律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社会人才优先;
4.应届毕业生优先;
5.学历高者优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社区工作者招聘对充实基层疫情防控力量,扩大就业、促进社会稳定,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保障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通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强化保密意识,认真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县人社局、民政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招聘工作经费保障、相关单位配合做好具体招聘工作。
(二)细化工作标准,规范招聘程序。招聘工作专班要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不得设置与岗位职责要求无关的应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件,并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岗位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要贯穿招聘全过程。注重选聘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及法律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社会人才,不断提升社区专业化服务水平。要认真制定各招聘环节的工作方案,细化招聘工作标准,规范招聘程序,做好招聘组织实施工作。
(三)加强监督力度,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要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要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招聘政策,对社会和考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和回复,避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违反程序规定、纪律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防疫须知。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通山县委组织部
通山县民政局
通山县人社局
2021年元月17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