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嘉鱼县城管执法局党组研究同意,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20名。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设定
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根据工作实际及工作性质,此次招聘男性12名、女性8名)。
(二)报考条件
1、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为嘉鱼县户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以上。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2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8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kzp.bpo5156.com/)注册后选择“2022年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根据提示报名。
咨询电话:第三方服务机构:0715-8235114
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办公室:0715-6323936。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簿扫描件;
(4)毕业证书扫描件;
(5)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须于24小时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kzp.bpo5156.com/)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2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进行现场测量身高,未达到身高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打印
网上打印准考证。身高测量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13日-7月14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kzp.bpo5156.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按笔试40%的比例、面试6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为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高中语文、基本法律法规等。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果公布:笔试成绩在中国嘉鱼网上公布。
依据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由高到低,原则上按照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试、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可不核减岗位,所有笔试考生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体能水平,共测试两项,其中男性考生测评10米×4往返跑和俯卧撑,女性考生测评10米×4往返跑和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附件《协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合格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成绩两项均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另定(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中国嘉鱼网予以公告)。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为2道题目,满分100分,答题时间共计8分钟。面试时间另定(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中国嘉鱼网予以公告)。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中国嘉鱼网上公布。
(四)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享受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的优惠政策。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造成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造成空缺的,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进行体检、考察,递补人员只能从面试考生中产生。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中国嘉鱼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可根据需要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面试考生中产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与合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月工资2600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考核工资600元,工资全额列入财政预算。每年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解聘。聘用人员在合同聘用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种保险和公积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按比例分别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和被聘用人员分别承担。解聘后的相关保险由个人承担。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