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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咸宁市中心医院专业性岗位专场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4 13:20:0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方案》,现将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咸宁市中心医院专业性岗位专场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单位和面试考生名单

咸宁市中心医院,64名考生,分2组集中进行,考生名单及分组安排请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

2.考生7:30进场,8:00开始抽签(8:00未进入考场大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8:30开始面试。

3.面试地点:咸宁市标准化人事考试基地(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地址:咸宁市高新区职教路388号)。

三、岗位保留情况

经用人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保留情况如下:

咸宁市卫健委咸宁市中心医院“临床医师”岗位(岗位代码:14223001020003001)、“临床技师”岗位(岗位代码:14223001020003002)、“临床护理”岗位(岗位代码:14223001020003003)未达3:1的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四、面试方法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个面试考场共7名考官,采取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考场内宣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前三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官进行合议。

五、成绩折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防疫要求

1.外省来(返)咸考生要提前通过“鄂汇办”APP——健康码、“支付宝”APP——湖北健康码等官方认定的自主报备途径进行健康申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政策以“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的信息为准。

2.所有考生均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防护等级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考生应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于考试当天带到考点,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交予候考室工作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考前考生身体状况或者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要及时报告考试管理机构。

3.考点在大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考务人员及考生体温低于37.3℃,凭健康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

4.在考试区域入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疾控部门按规定采取防控措施。

5.考务人员在考场内核验考生身份时考生可以临时摘下口罩外,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面试室面试时可以摘下口罩。考试结束,考生在考务工作人员安排下有序错时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入场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入场。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按时前往面试地点,上午面试考生8:00未进入考场大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面试大楼后,按照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的分组安排进行集中,现场抽签决定考场后,由考务人员带领前往相对应候考室。

4.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不得抽烟、大声喧哗。考生由引导员引导到考场门口,按指令进入面试考场。

5.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考场提供专用稿纸,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相关参考资料或纸张,一经发现携带相关资料进入面试室,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籍贯等信息,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不得在题本上留下任何字迹或标识,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8.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场内考生泄露考题。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成绩。

9.考生应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11.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原因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以本场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该场(同一考场、同一套题本、同一组考官)面试平均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12.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最终由咸宁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咸宁市中心医院专业性岗位专场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心医院面试人员名单.xls

中心医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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