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2023年招引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公告》要求,经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水平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经研究,现将94名“招硕引博”拟引进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3年6月20日至6月29日),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引进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办反映。反映情况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方便核查,并留下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69号市委组织部机关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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